随着远程办公的盛行,很多职场人士被裹挟进“隐形加班”的漩涡。这不仅打破了工作时间与私人时间的界限,还引发了一系列新的劳动纠纷。近期,多地法院受理关于“隐形加班”的劳动争议案件,认定用人单位要求员工远程处理工作事务,应当认定为加班。与此同时,一些受困于“隐形加班”的劳动者,他们的维权之路走得并不顺利。
“隐形加班”并不轻松。有些用人单位宣称“按时下班”,却给员工布置正常上班时间难以完成的工作任务,让员工不得不带到家里完成。从工作强度看,在家里加班与在办公室加班毫无区别。一些用人单位却以员工没有在单位加班为由,企图推卸责任,拒绝提供应有的加班费和绩效。
“隐形加班”不仅挤占着劳动者的休息权,还给个人造成沉重的情绪负担。远程办公营造的“24小时待命”氛围,迫使劳动者不得不时时刻刻盯着手机。有的“隐形加班”内容看似是琐事、小事,但此类碎片式加班极大地消耗着劳动者的精力,成日背负着“按时回复”的心理压力,生活质量难以保证。
随着远程办公的普及,“隐形加班”问题必须得到重视。用人单位安排任何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工作任务,都要与员工开展平等协商,不随意剥夺劳动者的休息权。监管部门也应提高执法效能,